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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6 10: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严格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可调整专业。高职单招的考生到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4.外语语种不限。

5.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可调整专业。高职单招的考生到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其它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严格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可调整专业。高职单招的考生到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4.外语语种不限。

5.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6.体育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

7. 美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

8.高职单招录取,按考生报考大类分别划定录取分数控制线。按照梯度志愿“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分大类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职业技能。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学院不予录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单科成绩为0的不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