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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4-28 08: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护理学专业:上海/四川/安徽(提前批);浙江省本科第一批(单独代码)。

其他各专业本科:均列入本科(理工类)第一批录取。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不设专科(高职)类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一、对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一览表》中先进对象、竞赛优秀生对象和政策照顾对象的加分予以认可。考生有多项加分的,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

二、临床医学(法语班)按高考原始分排序择优录取。(不享受各类政策性加分和学校的加分)

    三、按有关规定,凡经上海交通大学审核通过的推荐加分,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院,均按书面通知的承诺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本校予以认可。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对往届生的录取有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医学院入校后,一般不能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