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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02 15:57

奖学金设置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资助政策,构建“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七、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八、校内资助

特困生教育资助: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学习生活问题,资助标准为一等资助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资助每生每年3000元。

优秀学生资助:对我校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毕业实习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实际进行奖励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