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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22:26

奖学金设置

新生奖学金

一等新生奖学金:

普通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或取消第一批本科的,以其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作为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学年由学校根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评定,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0(含),无纪律处分记录。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新生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免除其四年100%学费。

二等新生奖学金:

录取到我校,并按时报到的广东省普通高考历史类、物理类排名各前十且不满足一等新生奖学金要求的新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一万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其它奖学金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学年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十佳励志大学生”等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