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22:26
奖学金设置
新生奖学金
一等新生奖学金:
普通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或取消第一批本科的,以其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作为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学年由学校根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评定,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0(含),无纪律处分记录。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新生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免除其四年100%学费。
二等新生奖学金:
录取到我校,并按时报到的广东省普通高考历史类、物理类排名各前十且不满足一等新生奖学金要求的新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一万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其它奖学金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学年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十佳励志大学生”等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