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广东省本科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的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报考志愿中有填报该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的,录取后如没有足够理由,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