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商丘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2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助学金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每生每月230元、180元、11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人均800元左右。
(六)学校学费减免: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七)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为因突发严重疾病、遭遇重大家庭变故、受灾情影响等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分为每生1500元、1000元、500元三档。
困难生资助办法
二、“助”
(一)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每年人均3300元(我校设立三个档,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每人每年4000元档、每人每年3300元档、每人每年2600元档)。
(二)学校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月23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月18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月110元三个等次,评选比例各按照学生总数的相应比例进行评定。
(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除享受学费减免外,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四)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是指爱心企业在校内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视具体奖项而定。
三、“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前可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
四、“勤”:勤工助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减”: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补”
(一)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出资用于帮助和解决学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等级,具体评定等级视情况而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二)生活补贴
为帮助因灾受困、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减轻学习、生活压力而给予学生的一次性补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生活补贴为150元、300元、45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同时,学校为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发放入学爱心礼包,让学生入学时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