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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0 17: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生源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高考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但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详询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官网http://hbklg.hebust.edu.cn/jyjx/glwj/62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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