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5 11: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省专科提前批、对口批、专科批
内蒙高职专科批
山西专科批
甘肃专科提前批
海南专科批
湖南专科批
河南专科批
贵州专科提前批
广东专科批
青海专科批
吉林专科批
江苏专科提前批、专科批
天津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艺术类招生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
加分政策
执行教育厅规定的加分标准,按规定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教育厅规定的加分标准,按规定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录取政策与应届生政策相同。按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换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入学以后,由学生写出申请,报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提报至学院学生处,统一整理备案,经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批准后,由学生处负责学籍老师做转专业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