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省
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属专科提前批;
学前教育、科学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英语教育、语文教育、电子商务属专科批;
北京市
学前教育专业属专科普通批;
山东省
学前教育专业属专科(高职)批;
河南省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高专普通批;
内蒙古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高专批;
天 津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高专批;
吉 林
学前教育专业属专科批;
湖 南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辽 宁
学前教育专业属专科高职批;
陕 西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甘 肃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宁 夏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青 海
学前教育专业属普通专科批;
四 川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一批;
安 徽
学前教育专业属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广 东
学前教育专业属第三批专科A;
重 庆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一阶段;
云 南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贵 州
学前教育专业属高职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5、执行教育部及省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6、所有专业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还应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优惠加分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