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07 16: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如有同分,将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加分政策
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为学生在大一第一学期末提供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