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5:07

毕业生就业

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招警统一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或相应垂直管理单位工作(其中,面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入警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兵团公安机关工作),具体规则由相关单位会同政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