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1: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各专业在各省的录取批次请详见各省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2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戏曲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全国统一排序,按省际联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因篇幅限制,请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转专业政策,网址为http://jwc.s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