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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3 09: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亳州学院录取要求规则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区、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各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分数线及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采用综合分成绩录取,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亳州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适当调整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