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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0 20: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和2022年,在两轮“双一流”评选中,学校均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该专业于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学科的技术优势为基础,以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学科依托,培养“数字创意×信息科技”的创新型数字艺术人才,满足当前数字媒体行业发展中激增的人才需求。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数字创意×信息科技”为理念,以北邮信息科技的学科优势为依托,面向数字创意产业,旨在培养拥有正确价值观,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系统掌握数字媒体内容创作的基础理论,能够将数字媒体内容创作同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良好结合,熟悉移动互联时代数字内容生产和制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数字创意内容设计与实现能力及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艺工融合”创新型数字艺术人才。

2.培养方向

本专业设有数字影像设计和信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经过四年的系统培养,学生将掌握融媒体平台下数字内容创作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具备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创意和制作能力,成为数字影像设计、信息艺术设计等数字艺术产业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3.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主要课程

动态图形设计、三维动画创作、创意影像研究、镜头语言设计、数字电影视效、新媒体漫画创作、数字影像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交互引擎应用、数字电影声音创作。

5.毕业证与学位证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6.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均为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北京市、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六个省份招生。对于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对于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具体各省份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省份

北京

河北

浙江

山东

湖南

广东

预留

招生计划数

5

5

5

5

3(历史科目组合)

4

2

1(物理科目组合)

最终招生计划、文理分科情况以及选考科目组合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一专业考试(简称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对于符合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五、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艺术类专业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如教育部和各相关省份艺术类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政编码: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b.bupt.edu.cn

招生政策咨询:010-62282045,62285045

专业咨询电话:010-66605663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加分政策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其招生简章)。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思想,促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17】32号)》中转专业事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及条件

 1.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一、二年级提出申请。

 2.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国际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其他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 入国际学院专业。

 4.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英语、日语等外语类以外的专业。

 5.  对于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内各专业之间不得转专业,专业分流后只能申请转到其他大类(学院)的专业。

6.   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大类分流的学生除外)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   教育部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不得转专业的学生,不 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入专业人数 

 按入学年级计算,各专业(类)第一次接收转入学生数不得超过专 业(类)招生人数的 10%,第二次接收转入学生数不得超过专业(类)招生人数的 5%,各专业(类)两次接收转专业人数总和上限为 60 人。

三、办理程序

1. 转专业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二、三学期初,学生根据 教务处通知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科。

2.  由接收学院成立不少于 7 名教授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制定 接收转专业学生办法,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原专 业成绩排名前 5%的学生减少考核,优先录取。

3.  各学院须将本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 过后方能执行。

4.  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由教务处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 作日。

5.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对转专业结果进行认定并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学籍管理

1.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2.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在进行专业分流时须服从学院的相关规定。 

3.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院确定转入同一年级或低 一年级。 

4.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转专业学生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 节方能毕业。

五、其他

1.  本办法于2020年3月23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自2020级本科生起施行。

2.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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