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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0 15: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和2022年,在两轮“双一流”评选中,学校均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该专业于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学科的技术优势为基础,以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学科依托,培养“数字创意×信息科技”的创新性数字艺术人才,满足当前数字媒体行业发展中激增的人才需求。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数字创意×信息科技”为理念,以北邮信息科技的学科优势为依托,面向数字创意产业,旨在培养拥有正确价值观,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系统掌握数字媒体内容创作的基础理论,能够将数字媒体内容创作同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良好结合,熟悉移动互联时代数字内容生产和制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数字创意内容设计与实现能力及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艺工融合”创新性数字艺术人才。

2.培养方向

本专业设有数字影像设计和信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经过四年的系统培养,学生将掌握融媒体平台下数字内容创作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具备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创意和制作能力,成为数字影像设计、信息艺术设计等数字艺术产业方面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3.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主要课程

动态图形设计、三维动画创作、创意影像研究、镜头语言设计、数字电影视效、新媒体漫画创作、数字影像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交互引擎应用、数字电影声音创作。

5.毕业证与学位证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6.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均为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六个省份招生,文理兼招(对于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对于河北省、湖南省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具体各省份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省份

北京

河北

山西

浙江

山东

湖南

预留

招生计划数

5

5

4

5

5

3(历史科目组合)

2

1(物理科目组合)

最终招生计划及文理分科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一专业考试(简称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对于符合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美术类省级统考满分)×7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五、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 ;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艺术类专业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如教育部和各相关省份艺术类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政编码: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b.bupt.edu.cn

招生政策咨询:010-62282045,62285045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1288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加分政策

    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学校录取时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依据。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第二学期在校学生;

2、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

    3、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重修或重考合格);

4、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名额不顺延;

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1)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规定,艺术类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根据我校美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规定,美术特长生仅可申请转入其他招收美术特长生的专业;

 (3)根据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规定,艺术特长生不得申请转入软件学院、国际学院专业;

(4)根据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招生的规定,外语类保送生仅可申请转入英语、日语等外语类专业及国际学院专业;

(5)国际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办理程序

6、第一学期末各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包括人数、条件、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招生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原则上各学院接收人数不超过50人。

7、学生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应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所在学院应出具学生的成绩和排名证明(原件1份)及转专业申请表(原件2份)。其中,学生所在学院对排名前5%的学生不得限制其转专业申请。

8、学生申请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办理,报教务处批准。

9、第二学期第一周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学生提交材料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10、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在第二周周三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11、学校审核后将结果通知各转出或转入学院,并在校园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12、各学院在确定转出和转入学生资格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3、各学院在开展跨学院转专业工作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三、成绩认定

14、学生在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其名称及学分如与新专业要求完全相同,成绩、学分可直接认定。在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学金等涉及学生成绩排名需核算智育成绩时,按实际成绩计算。

15、学生转到新专业后,须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学习。新专业要求的第一学期未修读的课程以及所修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较低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补修,原专业所学课程如非新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学分计入任选课类别。

16、学生毕业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四、其他

本实施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批准,自20043月执行,200591第一次修订,200727第二次修订,2011525第三次修订,自2011级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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