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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5:45

收费项目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规定,我校实施向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智能建造、服装设计与工程、土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资产评估、翻译、商务英语、阿拉伯语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6880元/人·年;

2.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7880元/人·年;

3.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8980元/人·年;

4.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9880元/人·年。

5.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950元/人·年,4人间2350元/人·年。

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