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省份 |
招生科类 |
我院录取批次 |
江苏 |
艺术美术 |
提前录取本科第2小批 |
江苏 |
历史、物理 |
本科批 |
上海 |
不分文理 |
本科普通批 |
浙江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安徽 |
文史、理工 |
本科批 |
广东 |
历史、物理 |
本科批 |
广西 |
文、理 |
本科批 |
贵州 |
文理科 |
本科批 |
河北 |
历史、物理 |
本科批 |
河南 |
文、理 |
本科二批 |
江西 |
文史、理工 |
本科批 |
山西 |
文史、理工 |
本二批C |
四川 |
文史、理工 |
本科二批 |
新疆 |
文史、理工 |
本科二批 |
云南 |
文史 |
二本及预科 |
重庆 |
物理 |
本科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加分政策
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尊重学生志愿,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根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大一学生且GPA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25%的学生,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转入自主选择的专业学习。学院每年会根据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划定可转专业范围,其他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可转入学院规定范围内的专业学习。
其它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努力培养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掌握更多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院自2020年启动辅修专业制度。辅修专业是普通高校学生本科修业期间,在主修某专业的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另一专业,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申请辅修专业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