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6 09:23
奖学金设置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自治区奖学金
奖励自治区高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自治区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5.乌兰夫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生10000元。
6.筑梦奖学金
奖励高校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4000元。
7.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宋庆龄助学基金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3.临时困难补助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对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认定并发放。
4.勤工助学
我校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