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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7-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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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网 址:http://www.imn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