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可录可不录的院校志愿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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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故意布迷宫:或不详细规定志愿级差,或不说明专业录取时如何使用加分,或不说明单科成绩的具体分数要求,或不说明一些专业的限制条款以及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甚至有的还使用过期的体检标准,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招生录取留下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便于操作又不引起麻烦。对这些忽悠人的条款,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仔细分辨,务必弄明白;对损害考利益的学校,宁肯放弃。而高校也要加强自律,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
晒一晒招生章程忽悠条款
对于高校招生中的忽悠条款,一些考生和家长不仅非常陌生,而且有些可能还不太相信。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的忽悠条款?一切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只顾学校利益而忽视甚至危害考生利益、仅对学校招生有利而对考生录取不利的条款,都是忽悠条款。具体一点儿说,高校招生章程中的错误条款、违规条款、模糊条款、废话条款等都属于忽悠条款。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
可录可不录的院校志愿级差
对于实行排序志愿的地方,填报好非第一志愿(基本上就是第二志愿)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第一志愿十分必要、不可或缺的补充。
可是,怎样才能填报好第二志愿呢?首先就是要看清楚、弄明白高校招生章程中关于院校志愿级差的要求。对此,许多高校的志愿级差就比较好,如北京化工大学“我校将预留在京招生计划的5%左右名额,用于录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类考生,高考成绩要求高出我校在京调档线40分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反之,有些高校的志愿级差就很成问题,就是忽悠条款了。如某“985”高校规定,“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且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该校的问题在于,虽然明确了“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和“非第一志愿与第一志愿同时投档”的条件,但是,最关键的志愿级差分数是多少,录取比例或者人数等均不明确,这让考生怎么报?如还有一所“985”高校也是如此,虽然明确了“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样也是最关键的志愿级差分数是多少,录取比例或者人数等条件均不明确。
这些条款之所以称之为忽悠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只对学校的招生有利,学校留有了可招可不招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权力,而对广大考生则非常不利,他们很可能稀里糊涂被掉档或者被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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