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可录可不录的院校志愿级差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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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档能否继续使用的“加分”

  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有许多高校继续采用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即在已执行政策性照顾分值(已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基础上,在确定考生的专业时再次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如山西师范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如有一位考生的高考总分是550分,另有20分的政策照顾分。这样,省级招生办按570分投档到山西师范大学,而该校也根据上述规定按570分对该考生进行专业录取。

  与上述不同的是,也有许多高校对于进档考生,不再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即在学校的专业录取时,只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来决定录取或退档。加分仅仅在省级招生办投档时有用,而在学校专业录取时,基本上没有用。

  可有些学校就不是这样。如有些高校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对于按照上级政策执行的条款是忽悠条款,很多人会不理解。这是因为,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的政策仅仅是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至于进档后在考生的专业录取时,“加分”是继续有效还是无效,这都是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教育部和各省招委是不会、也不能干涉的。于是,学校就在执行上级政策的幌子下,可随意加分或不加分了。

  含混模糊的单科成绩要求

  在高考招生中,省级招生办对于平行志愿的投档一般只看总分,只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才比较单科成绩;而对于排序志愿的投档基本上也是只看总分。进档后,许多学校的专业录取也象省级招生办的投档一样一般是只比较总分,可是,也有一些学校不仅要求总分,还有单科成绩要求。

  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对单科成绩有如此条款:“报考英语、德语专业的考生需有外语口试成绩”;“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将视生源和录取情况对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这里,“需有外语口试成绩”,对相关科目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是多少,均不清楚。这样的好处显然是报考的人数多,学校就可以将单科成绩抬高;反之,就可以降低。学校完全掌握了主动权,可是,对于考生来说,就是掉进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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