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6月24日 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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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第三十三条 考生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一)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二)“藏汉双语”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填报用藏文授课招生计划:民族汉考+藏语文+数学+综合+照顾分。填报用汉语授课招生计划:(民族汉考+藏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藏汉双语”考生选报用汉语授课的高校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50%计,外语按100%计;选报用藏语授课的高校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各按实际得分的100%计,外语成绩作参考。】

(三)蒙语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

(民族汉考+蒙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四)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

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

(五)体育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

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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