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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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考试招生经费

51.考试招生经费由各地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52.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3.对参与命题、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54.所有费用的支出须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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