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21年04月19日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十、新生入校和入学复查

44.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45.新生入学后,高校须进行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高校应取消其学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