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2018年05月09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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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单独招生工作

普通高校举办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定向培养士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高校招收藏、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办法另文规定,少年班招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和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按照教育部、空军招飞局、民航总局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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