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新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百问百答(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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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艺术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41. 新高考艺术类录取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艺术类改三批录取为两批录取。其中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42. 艺术类录取批次具体怎样安排?
答:艺术类分两批录取。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艺术类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43. 艺术类平行录取考生怎样分段?
答:艺术类第二批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省统考共分8个类)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累计)确定。
44. 艺术类第二批志愿怎样设置?
答: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45. 艺术类第二批怎样投档录取?
答:艺术类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46. 艺术类考生位次如何确定?
答:艺术类考生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7.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中各类别综合分成绩怎么计算?
答: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48. 分别通过了艺术类两个类别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是否这两类志愿都能填报?
答:艺术类第一批是传统志愿,可以兼报。艺术类第二批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同段不能填报不同类别志愿;故考生只能选择两类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在艺术类二批二段填报了播音主持类志愿,就不能再填报艺术类二批二段编导类志愿。
49. 艺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不合格,能转普通类录取吗?
答:我省艺术类考生系统默认兼报普通类,因此无论专业省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只要高考成绩达到普通类相应分段线,均能填报普通类志愿。
50. 艺术类考生能兼报普通类志愿吗?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艺术类和普通类的录取进程有重叠,故艺术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这些情况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艺术类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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