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06月07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三、评卷工作

我省全国统考的各学科答卷的评阅实行网上评卷的方式,评卷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提供评卷场地和评卷所需设备,并负责评卷工作的管理以及高校评卷教师的选聘工作。省考试局负责考生答题卡的信息采集、评卷数据管理、评卷技术指导以及普通中学评卷教师的选聘。

省考试局和海南师范大学要认真做好评卷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专门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评卷各项具体工作。要做到组织管理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各有关高校和普通中学要把推荐和选派评卷教师作为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各学校要按每天6课时给本校参加评卷教师计算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省属学校负责按16学时、2学分给评卷教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省考试局要对在评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评卷员给予通报表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