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06月07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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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招生考试经费

各市县招生考试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对参与监考、评卷等考务管理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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