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二、考生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评卷
七、军事、公安、武警、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院校(专业)的政审、面试和体检
八、招生章程
九、招生计划
十、录取批次和志愿结构
十一、填报志愿
十二、录取
十三、政策性照顾项目
十四、招生考试管理职责
十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