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06月15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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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25.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校继续在网上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报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我省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网上设置的各批次、科类及其代码,准确地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
26.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教育部分送的所有高校的分学校、分专业生源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在教育部赋予省级招办的修改权限内,对高校报送的计划内容进行规范和修正,审核通过的高校生源计划,将按我省向社会公布的格式放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上,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对我省已审核通过的生源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招生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不得随意更改。
27.在录取过程中,各高校应加强与主管部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沟通,及时准确的掌握生源情况,要根据生源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本校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严格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审核办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调整,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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