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13年06月13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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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应于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报考证》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须加盖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进行塑封。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报考证》上的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美术

1、素描(头像)

100

300

2、色彩(静物)

100

3、速写(人物动态)

100

  2、音乐类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

4、练耳(笔试)

50

5、乐理(笔试)

20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30

4)练耳(笔试)

50

5)乐理(笔试)

20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通俗演唱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

300

②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③练耳(笔试)

40

④乐理(笔试)

20

通俗演奏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

300

②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③练耳(笔试)

40

④乐理(笔试)

20


  3、广播电视编导
  

   

科目

分值

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

文艺常识

100

400

故事写作

100

电视作品分析

100

面试

100

  4、影视表演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表演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50

300

2、集体表演小品

50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50

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50

5、命题小品表演

1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50

300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50

3、话题评述

100

4、即兴主持(综艺类节目)

100

戏剧影视导演

1、回答提问(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对社会的观察、分析理解能力)

50

300

2、命题编演小品

70

3、命题编讲故事

80

4、笔试:影片分析(2小时,不含观看影片时间)

100

戏剧影视文学

1、回答提问(文艺基本知识、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文学作品阅读情况、对生活的感受力、想象力和理解能力)

60

300

2、笔试:命题写作(根据题目编写故事,2小时)

120

3、笔试:影片分析(2小时,不含观看影片时间)

120

 

  5、舞蹈表演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舞蹈类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50

300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130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15

个人特技展示

5

组合或剧目表演

90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10

 

  (二)命题原则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试题的命制和评分参考的制定由考点负责(美术类专业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专业考试建立考试题库,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确定考题。参与命制试题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保密观念强,无直系亲属报考,未参与辅导考生。命题范围不得超出中学教学大纲,内容重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注意克服模式化、概念化倾向。评分参考须科学、客观、具体、操作性强。

  各考点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建立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还应当配备报警器、灭火器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保卫工作,主考应亲自担任保密工作责任人,凡发生失泄密事件,均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试题和评分参考考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试题和评分参考应分科分袋密封,加盖密封专用章,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内,由两人以上负责值班保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考试前,应交由考务负责人和监考员检查密封是否完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当众向考生启封。若发生试题失泄密事件,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同时立即报告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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