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06月03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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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条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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