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做好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1年07月04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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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教考字〔20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录取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白鹿会馆(国际交流中心)。
通信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白鹿会馆(国际交流中心),邮编:330022。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详见附件2)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6-10日)
(二)第一批本科录取(7月13-17日)
(三)第二批本科录取(7月21-25日)
(四)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录取(7月29日-8月2日)
(五)高职(专科)录取(8月4-11日)
参加我省录取的省内外高校,须认真核对随文邮寄的本校所列批次和在江西招生专业计划。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前与我院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91-8676962,联系人:李洪平。
三、网上录取联系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要求,我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院校可通过网络院校端显示器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在网上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与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组负责人联络:
院领导:
万普海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肖辉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黄继晏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伍悦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曹正龙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雷杰华省教育考试院纪委书记
计划秘书组:
组长曹正龙(兼)
副组长王威沈华锦
系统管理组:
组长伍悦生(兼)
副组长唐南吴文年
录检管理组:
组长黄继晏(兼)
副组长余芳霖沈丽华
后勤保卫组:
组长雷杰华(兼)
副组长刘海涛黄建吴晓平
为确保录取期间招生院校与我院的通讯联络通畅,凡未向我院提供网上录取联系方式的高校,务必于6月25日前将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wangxuehui_44@163.com)或传真的形式报我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7156(兼传真),联系人:万淑华。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教考字〔20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录取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白鹿会馆(国际交流中心)。
通信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白鹿会馆(国际交流中心),邮编:330022。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详见附件2)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6-10日)
(二)第一批本科录取(7月13-17日)
(三)第二批本科录取(7月21-25日)
(四)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录取(7月29日-8月2日)
(五)高职(专科)录取(8月4-11日)
参加我省录取的省内外高校,须认真核对随文邮寄的本校所列批次和在江西招生专业计划。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前与我院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91-8676962,联系人:李洪平。
三、网上录取联系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要求,我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院校可通过网络院校端显示器阅读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决定录取与否,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在网上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与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组负责人联络:
院领导:
万普海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肖辉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黄继晏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伍悦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曹正龙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雷杰华省教育考试院纪委书记
计划秘书组:
组长曹正龙(兼)
副组长王威沈华锦
系统管理组:
组长伍悦生(兼)
副组长唐南吴文年
录检管理组:
组长黄继晏(兼)
副组长余芳霖沈丽华
后勤保卫组:
组长雷杰华(兼)
副组长刘海涛黄建吴晓平
为确保录取期间招生院校与我院的通讯联络通畅,凡未向我院提供网上录取联系方式的高校,务必于6月25日前将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wangxuehui_44@163.com)或传真的形式报我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77156(兼传真),联系人:万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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