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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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应转为统招计划。
招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军队院校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的,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检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军队院校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由学校根据其高考分数上线情况,转到录取要求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
附件:
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2.面试、体检工作进程表点击查看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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