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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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济源市人民武装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本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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