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问答(二)
2011年05月12日
来源:湖北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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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艺术、体育专业招生
82.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中主要有哪些艺术专业?其中哪些为美术类专业?
从近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来看,艺术专业主要有:绘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播影视(影视学、导演、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像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广告学以及动画、雕塑等。
一般而言,把美术专业和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主要有:绘画、美术学、美术教育、动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83.哪些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以下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和专业详见《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84.艺术专业招生分几个批次录取?各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我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10年批次安排不变,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
艺术本科(一)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录取: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
85.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有哪些?如何录取?
教育部批准39所院校的全部艺术专业和5所院校的部分艺术专业(简称“教育部批准院校”下同)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学校,由学校按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44所院校是: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东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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