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1年04月01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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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10〕25号)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专业课考试报名
专业课考试报名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要按所报志愿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报名考试费。
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详见《北京考试报》高职单独招生专刊。
美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进行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课考试。
四、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一律采取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
每个考生可填报两所志愿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能否走读和愿否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考生体检的时间定于3月1日至20日,具体体检时间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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