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五、专业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的调整:
1. 所有听写、乐理、视唱均采用题库随机抽提方式命题。
2.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各专业视唱成绩均不计入总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各专业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1分和2分,即乐理和听写在复试成绩中占3%的比例;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视唱、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1分、2分和2分,即视唱、乐理和听写在专业总成绩中占5%的比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视唱、乐理和听写分值分别为3分、5分和7分,即视唱、乐理和听写在专业总成绩中占15%的比例。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管弦(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视唱由三升三降及以下改为两升两降及以下。
4.音乐学专业取消和声考试科目;音乐教育专业取消面试考试科目。
(二)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听写(节奏、音程、和弦、旋律等),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论文写作
⑵复试:音乐学常识,音乐风格听辨,视唱(两升两降及以下)
⑶面试: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论文简述等
⑷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二篇,取消和声考试科目。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脑作曲
⑴初试:听写(节奏、和弦、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等),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歌曲创作
⑵复试:器乐曲创作(单一主题、展开性中部的再现单三部曲式多声部乐曲),和声(到一级关系转调),视唱(两升两降及以下) 。
⑶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⑷备注: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3.演唱(美声)
⑴初试:美声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4.演唱(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除演唱上述中国作品曲目外,其中也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
⑵复试: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5.中国乐器演奏
⑴初试:
①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
②民族打击乐须分别在有旋律和无旋律的乐器上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其中必须有一种民族打击乐器和一首中国乐曲
③大提琴同管弦系大提琴
⑵复试:
①演奏不同风格类型乐曲两首(与初试曲目不得重复)
②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线谱视奏
③备注:初复试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乐曲伴奏限一人。
6.管弦乐器演奏
⑴初试:
①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连音、吐音)、琶音(调性任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和大型乐曲一首(不带伴奏)
②弦乐: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大提琴:自选三个八度单音阶、琶音及同调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套,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或舞曲一首
d.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一套,两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③打击乐:演奏小军鼓、马林巴练习曲各一首,马林巴中等乐曲一首,抽查音阶琶音一条,演奏钢琴曲(车尔尼849以上程度)一首
⑵复试:
①管乐:大、中型乐曲各一首(可重复一首初试作品)
②弦乐: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③打击乐:除初试内容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马林巴中等以上乐曲一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钢琴奏鸣曲一首
④视唱(弦乐两升两降及以下;管乐、低音提琴、打击乐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弦乐考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单旋律;管乐、低音提琴、打击乐考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视奏
⑶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奏,钢琴伴奏自理,乐器自备。
7.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⑴初试:
钢琴:肖邦练习曲一首(OP10 NO3、6、OP25 NO7除外),古典奏鸣曲(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快板乐章
⑵复试:
①钢琴:巴赫平均律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视唱(两升两降及以下)、听写(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8.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双排键)
⑴初试:
①手风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双排键:巴赫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⑵复试:
①手风琴:复调乐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双排键:自选曲一首,并加试即兴演奏、视奏(使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均可)
③视唱(一升一降及以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乐理(袁丽荣编《基础乐理教程》前十一章)。
⑶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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