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09年06月12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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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考生志愿的填报

  (一)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 录取批次设置。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 14 个批次,具体如下:

  本科批次设置,共 10 个批次。即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自主招生批;本科第一批 A 类;本科第一批 B 类(含预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用型专业等);本科第二批 A 类;本科第二批 B 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用型专业等);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

  高职高专批次设置,共 4 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高职高专普通批 B 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用型专业等);高职高专预科批。

  2. 志愿设置。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两种形式:一种是顺序志愿,一种是平行志愿。

  顺序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均为并列志愿,其表述方式一般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多个志愿,如 A 志愿、 B 志愿、 C 志愿、 D 志愿……,录取前填报的平行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 1 )顺序志愿设置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共有 6 个批次设置顺序志愿,具体如下:

  本科共 4 个批次。即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本科第二批预科批、本科第三批预科批。

  高职高专共 2 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顺序志愿的各批次分别设置 2 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顺序志愿的各批次是否设置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 2 )平行志愿设置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共有 7 个批次设置平行志愿,具体如下:

  本科共 5 个批次。即本科第一批 A 类、本科第一批 B 类、本科第二批 A 类、本科第二批 B 类、本科第三批。每批次设置 4 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高职高专共 2 个批次。即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高职高专普通批 B 类。每批次设置 6 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广西招生考试院将视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平行志愿的各批次是否设置征集志愿,如需征集志愿,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 3 )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该院校的所有校内专业均服从调剂;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院校所有校内专业的调剂。在哪些批次中使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将视各批次情况确定。

  ( 4 )自主招生批只设 1 个院校志愿,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

  (二)填报时间。

  1. 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志愿截止时间: 6 月 28 日 10:00 ,开始时间由各地级市招生部门规定。

  2. 本科其他批次填报志愿开始时间: 6 月 28 日 15:00 ,截止时间: 7 月 2 日 10:00 。

  3. 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高职高专普通批 B 类和高职高专预科批填报志愿在本科录取基本结束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4. 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填报方式。

  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填报要求。

  1. 考 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通过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规定及《 2009 年高考指南》和《 2009 年普通高考指南 — 招生计划篇》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以及与自己报考科类对应的院校和专业,认真填报学校、系(科)、专业,不准别人代填报。

  2. 考生在登陆网站填报时,应按照网上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3. 考生准考证号码和登陆系统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秘密的重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 . 6 月 28 日 10:00 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填报的本科提前批、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专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的志愿信息。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自愿信息的时间为 6 月 28 日 11:00 以前,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7 月 2 日 10:00 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已填报的本科其他批次的志愿信息。考生到报名站打印并签字确认自愿信息的时间为 7 月 2 日 11:00 以前,具体开始时间由各市招生办(考试院)自行规定。

  考生志愿在指定的报名站打印确认前,可反复修改。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因此,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保管不善而被他人修改志愿,建议考生在每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到所在报名站进行志愿的打印确认。考生如逾期不进行志愿确认,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数据为准。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表由报名站按顺序整理后保管至当年录取工作结束。

  5. 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高职高专普通批 B 类和高职高专预科批的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的时间安排,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6.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等,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科类限制。

  填报志愿时,选考“ 3+ 文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选考“ 3+ 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文史类考生不能填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能填报文史类专业(标注有文、理兼招的专业除外)。

  (六)招生计划信息。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招生计划信息,并于填报志愿开始前予以公布。在公布的计划信息中,须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招生总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招生数、科类、学历层次、学制、计划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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