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9年高招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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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前准备
    
      各考点要在主考领导下,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考试用品。特别要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专业考试有关文件和工作细则,认真学习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律(见附件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纪律和要求,熟悉和掌握各类考试规章和操作程序,并按考点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主考要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务求落实达标,凡存在薄弱环节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强。
    
      各考点应公布考试的具体要求、程序、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要绘制考点平面示意图和张贴路标,要设置茶水、医药和有关物品供应点,要根据各自实际妥善解决好食宿或作好有关安排,要按统一要求印制有关表册。要认真安排好参加专业考试工作的其他院校干部和教师的生活问题。
    
    六、考试
    
    (一)市内各考点:考试时间(见附件5)。考试前一天各考点应在考场门口贴上考场编号。对笔试科目还要按考生的专业考号划分考场和进行课桌编号。考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标记,严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考点主考安排。除主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家长、亲友及其他人员不准在考点周围围观、喧哗。如有影响考点秩序或故意寻衅的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情节恶劣者,考点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以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专业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到试卷保管处领取试题(试卷)。面试科目的主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然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唱名(号)让考生进入考场。主考教师核对《报考证》和《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相符,即可开始考试。考点负责人,可采取临时通知的方式,让各考场的主考教师或监考人员不定时地交换场地。
    
      笔试考试时,应由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将考生整队带入考场,经核对所有考生准考证、报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相符且准考证号码与座位编号一致后,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逐份核对,若发现试题(试卷)有差误,及时更换备用试题(试卷),考前五分钟开始分发试卷,开考时间到,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到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时间终了,要考生停止答卷,按考号顺序收回试卷(含空白试卷,应在空白试卷上写明考试科目和“缺考”字样),并剪去试卷上的明号(注意不要撕毁密号)。对笔试试卷,应当场按考号顺序密封装订成册。每个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事表上注明试卷份数、科目和缺考生考号及人数,签字后将考场记事表与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加封。在每个加封试卷袋上要注明份数和科目,同时记录密封时间,以免散失,并立即送回试卷保管人员处验收存放。
    
    (二)市外来渝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有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也有在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再组织专业校考的。报考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院校者,只要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达到了本科或者专科分数线),就可以报考该校相应层次的专业;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者,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凭《报考证》参加专业考试。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视为无效。校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示。报考市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并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批准的部分高校(见附件6)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重庆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和西南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专业可在我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再进行校考。
    
    (三)需来我市单独设点进行艺术专业考试的市外院校,须事前向重庆市招办提出申请(须明确考试时间,组织形式等),经同意后方能进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来我市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招办确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我市确定的市外院校专业考试考点为: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
    
    音乐类:西南大学;
    
    舞蹈类:重庆大学;
    
    影视表演、编导、播音主持专业等:重庆广播教育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重庆电台大楼4楼)。
    
      凡未经重庆市招办同意,擅自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重庆市招办将不予认可。
    
    七、评卷
    
      评卷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视唱、演奏、表演等专业须当面评分的科目,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的要求,由每个主考教师对考生全面考察后单独记名打分,其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专业单科成绩。创作(写作)、影视作品分析等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音乐专业,声乐和钢琴考试每组主考教师不得少于7人(含1名伴奏教师),器乐和视唱考试每组主考教师不得少于5人。对音乐常识及练耳笔试,评卷时应采取流水作业法,由3至5名教师为一组,各对同一份试卷的一部分题目记名打分,各题综合成绩即为该考生的专业单科成绩。
    
      美术专业的素描、色彩、速写等考试科目,由专业评分小组(不得少于7人)集体将考生所得分数直接打在考生的考卷上。
    
      当面考试科目分数由主考教师当场评定,在上午和下午的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在离开考场时,将全部评分表交考点负责人。笔试试卷和美术专业各科试卷密封评阅。对评分有争议的试卷应在拆封前交复查组评议后,方可更改分数。当面考试科目考试对考生的现场计分若有改动,主考教师必须签字,并于当天考试结束时将改动成绩考生名单交考点负责人,由负责人将名单附在现场评分表上,否则改分无效,并视为违纪行为。各考点计分工作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生的专业成绩。如经复查统计确有错误(不含评分宽严),应经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考点或阅卷场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予以改正,并加盖校对章。对私自或串通涂改者,以违反招生纪律论处。专业考试成绩一经上报市招办,一律不得再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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