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各招生专业类在分流时不设接收人数上限和下限,分流时学生按个人意愿100%自由分流,具体培养与分流方案由学校另行规定。
参考去年录取情况
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2/0712/c31529a476673/page.htm
参考去年录取情况
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2/0712/c32877a476675/page.htm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详细]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详细]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详细]
学校根据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详细]
参考去年录取情况
http://admission.scut.edu.cn/30821/list.htm
参考去年情况,希望较大
http://admission.scut.edu.cn/30821/list.htm
详见省招办招生目录
建议参考去年分数线
http://admission.scut.edu.cn/30821/list.htm
http://admission.scut.edu.cn/30821/list.htm
参照去年录取
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2/0712/c32953a476674/page.htm
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详细]
参照去年录取情况
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2/0712/c31529a47667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