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和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份相应批次最低投档线,投档比例等其他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2.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五个专业,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