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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教育学类(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教育学类(师范)
实行2+2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在前2年完成教育学大类课程结构体系中基础课程学习,后2年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志愿情况可选择到本大类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各专业完成各专业课程学习。
教育学
主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大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等。
主要课程:教育生理学、心理学纲要、发展心理学、教育通论、课程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方法与技术、教育社会学、教育人类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学、教育系统工程、教育技术学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前教育
主要培养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具备理论素质和实践工作能力的学前教育工作者,能够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地方学前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各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大众传媒、卫生保健等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学前教育专业工作者。
主要课程有:教育生理学、心理学纲要、发展心理学、教育通论、课程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方法与技术、学前儿童认知发展、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儿童哲学、儿童游戏、环境与儿童健康、幼儿园课程理论与实践、家庭教育、幼儿园管理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特殊教育
主要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具备较高的特殊教育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社区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为各级各类特殊学校、特殊教育科研机构、残障人士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和社区输送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生理学、心理学纲要、发展心理学、教育通论、课程研究、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方法与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康复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技术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小学教育
主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小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人员、或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等。
主要课程:教育学原理、基础心理学、课程论、教学论、教育生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管理学、小学心理学、语文教育学、数学教育学、外语教育学、科学教育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心理学(师范)
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较系统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科学研究以及管理工作的中等学校师资。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思维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生心理学、学校心理辅导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