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人文教育(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一、培养目标 人文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能胜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的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分科课程教育教学的新型文科师资,同时也能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管理和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培养要求 该专业主要融合人文科学的多学科基础,具有人文学科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走“文、史、哲”大综合的人才培养之路:1、立足“人文综合性”,整合人文多学科课程体系,拓宽专业口径,打通学科壁垒;优化学科课程结构,扩充专业方向选择空间。2、突出“符号工具性”,夯实语言文字基础,兼容文学艺术审美修养;以人为本,弘扬人文精神,培育科学理性。3、强调“创新应用性”,拓展创新视野,发展创新能力;关注人才培养的终身发展需要,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与社会适应力。 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研究多科领域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较强的口头表达及文字处理能力、良好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既能胜任基础及中等教育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又能在科研单位、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文秘与管理等工作。 人文教育专业是一个涉及文、史、哲等学科的综合性很强的专业,要求学生掌握人文社会学科的多方面知识,培养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正确的法制观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审美能力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厚实的文、史、哲、法等人文社会学科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等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3.具有宏远的人文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较高的文化修养。 4.了解人文社会学科的发展动态,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培养实践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 5.熟悉教育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合理的课堂教学方法,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了解所选专业的方向及相关专业的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与动态,学习传统文化;具有现代科学技术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查阅、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学科背景下,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7.能熟练运用古代汉语;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言(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水平二级考试。 8.具有健康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品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士学位(历史教育方向、语文教育方向或哲学教育方向)。 四、主干学科 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教育学 五、主要课程和特色课程 主要课程:人文科学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理论、美学、现代写作、语文教学论;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史学概论、人文地理;中国思想文化史、西方哲学概论、伦理学、文化学、逻辑学;法学概论、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德育原理、书法鉴赏与训练、普通话训练等。 特色课程:湖湘文化研究、曾国藩思想研究、梅山文化研究、国学经典选读、中国社会生活史。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以及学院有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