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答考生问
1.成都师范学院的办学类型是什么?
答: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2.成都师范学院今年招生有哪些类别?
答:在四川有本科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对口类、职教试点联合培养项目、少数民族预科等类别招生,外省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别招生。我校现有本科专业42个(新增数据计算及应用、智能车辆工程、林学3个本科专业),涵盖普通本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和1个职教本科医药卫生大类。今年还新增浙江、甘肃2个省招生计划。
3.学校今年是否继续承担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
答:学校今年继续承担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其中,承担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297名,分别在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本科专业招生;承担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50名,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
4.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党委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挖掘就业岗位、强化思想引领、精准帮扶指导等措施,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取得较好成效,近三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保持90%以上,入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四川省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获得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5.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及获奖情况如何?
答:近三年,承办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8项;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获奖4000余项;重大影响力学科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288项,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5项、省赛222项、省级“优秀组织奖”5项,“挑战杯”系列竞赛国赛9项、省赛59项、省级“优秀组织奖”2项、“优胜杯”1项,“大艺展”国赛3项、省赛21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组织奖”2项。
6.学校有哪些奖、助、贷、勤资助政策,对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资助?
答:学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筑梦奖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助学金、考研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基层就业、选调生、应征入伍及边疆地区就业奖励、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还可申评学校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申评筑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可申评学科竞赛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按具体奖项确定;考上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评考研奖学金,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基层就业项目、选调生、应征入伍、边疆地区可申评基层就业、选调生、应征入伍及边疆地区就业奖励;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学费奖补,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设为每生每年4900元、3700元和2500元三个档次;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还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标准最高2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每小时酬金按20元计算,每月不超过800元/人;另外,学校开设了“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7.学校生活条件如何?
答:宿舍均为6人间,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淋浴)、洗漱间、钢结构上下床、书桌、电脑桌、组合柜、网络接入口(wifi进寝室),饮用开水进楼层,空调租赁服务。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洗衣房、商业街等功能区,生活便捷。
8.进校后是否有调整专业的机会?
答:学校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更能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根据《成都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本科学生可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期期末,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允许一定比例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9.如何获取教师资格证?
答: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及职教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所有在校生可按条件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后可申请相应门类教师资格证认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按照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规定,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名单内的师范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参加由校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学生是否有出国深造、实习就业的途径?
答:目前,学校与美国、英国、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捷克、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弗莱格勒大学、英国萨塞克斯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意大利乌迪内国立美术学院、法国巴黎高等视觉设计学院、西班牙康普顿斯大学、韩国公州大学、韩国牧园大学、韩国嘉泉大学、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捷克帕拉茨基大学、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泰国易三仓大学等开展“2+2”校际合作办学、交换生和本升硕等交流项目。与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开展“2+2”资产评估-会计专业双学位校际合作办学项目(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后,ACCA资格考试免考9门课程)。与美国弗莱格勒大学、韩国牧园大学、韩国嘉泉大学等开展交换生项目,每年暑期与捷克帕拉茨基大学开展夏校项目。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参加暑期赴美带薪实习项目、赴海外汉语教师项目到海外实习。出国深造及实习事宜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接洽,咨询电话:028-66772779、6677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