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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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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问

 

1、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的招生计划如何?

       今年我校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47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为4300人。

2、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各省招生录取批次是怎样的?

        2012年我校在全国30省市均在本科二批招生,海南省部分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最终的分批次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今年海南师范大学的新增专业是什么?

      我校2012年新增了两个专业: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4、今年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专业实施“分流培养”办法?如何实施?

         今年我校以下几个专业实施“分流培养”办法:汉语言文学(师范和非师范)、英语(师范和涉外文秘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和非师范)、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和英语教育方向)。

        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前3学期共同学习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学生根据各自前3学期的学业成绩和志向及相关规定,再次在本专业内选择就读师范专业或非师专业。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培养方案”,由相关院系组织实施考核,对选择就读师范专业或非师专业的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的考生入学后前3学期共同学习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学生根据各自前3学期的学业成绩和志向及相关规定,再次在专业大类内选择就读的专业方向。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培养方案”,由相关院系组织实施考核,对选择就读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5、海南师范大学有几个校区?

        我校现有龙昆南校区、桂林洋校区、灵山校区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学校创建于1949年,为了学校的发展和为广大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科研及生活环境,学校于2008年始已逐步将部分学院及专业分批次迁至桂林洋校区。

6、海南师范大学的师资队伍情况如何?

       我校现有师资869人,教授、副教授53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5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223人。有国家突出贡献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3人,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4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7人。

7、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省级重点学科?

        我校有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5个:生态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有机化学、基础数学。

8、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生物科学、小学教育、艺术设计。

      省级特色专业(9个):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美术学、化学、地理科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闻学。

9、海南师范大学的科研及教学基地情况如何?

       省部共建实验室(2个):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动植物生态学重点实验室

      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海南省南海区域文化研究基地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化学实验中心、生物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大学外语网络教学中心

10、海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种类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黄华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6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11、海南师范大学有哪些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目前我校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11个):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美术学。

        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领域(3个):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管理。

12、海南师范大学的在校学生是否有出国(境)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的高等院校,现在已与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和美洲58个国家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互派学生交流培养,开展学术交流及合作办学,每年都选送一些品学兼优、外语水平较好的学生到国外大学留学,并互认学分。

      近年来,我校对外交流日益增加,学校自2011年启动了与英国大学课程合作项目。

13、海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的就业率怎么样?

        海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历来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海南省中学的校长、特级教师中有9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各级政府机关中我校毕业生人数不少,且层次较高。目前,学校对本科专业设置进行了全面调整,对我校毕业生的就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14、海南师范大学的学生在校期间可否辅修第二专业,如何辅修?

        辅修专业在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实行。符合修读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每学期第三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后,学生可以从在校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开始修读,每人只能选读一个辅修专业。

15、海南师范大学的新生入学后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如何申请?

        在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的(转专业的学生数量控制在各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只要符合《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的学生即可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的申请,通过学院及教务处的预审后,仍需要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原则上按同一或相近学科门类转。文理不可互转;艺术类、体育类、中英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转其他普通类专业。

16、贵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都有哪些具体的原则?

答: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中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4)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6)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

(7)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含涉外文秘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前3学期共同学习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学生根据各自前3学期的学业成绩和志向再次在本专业内选择就读师范专业或非师专业。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培养方案”,由相关院系组织实施考核,对选择就读师范专业或非师专业的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8)报考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的考生入学后前3学期共同学习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学生根据各自前3学期的学业成绩和志向再次在专业大类内选择就读的专业方向。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培养方案”,由相关院系组织实施考核,对选择就读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9)除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0)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1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2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联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省联考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13)我校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14)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主页的招生信息网页在线查询。 

17、海南师范大学的住宿费和住宿条件如何?

         学生的住宿由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如下:

(1)4人间公寓:每人1200/年。组合家具(床、衣柜、书桌、椅子、书架)风扇、独立卫生间。

(2)6人间公寓:每人800/年。组合家具(床、衣柜、书桌、椅子、书架)风扇、独立卫生间。

(3)8人间普通公寓:500/年。双层铁床、书桌、凳子、风扇、每层公共卫浴。

18、学校的地理、气候、交通如何?

        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椰风流韵,芳林叠翠,花繁叶茂,碧海蓝天,四季如春,平均温度在24度左右,全年空气指数“优”。学校坐落于海南省省会城市海口,龙昆南校区位于海口市中心区,桂林洋校区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交通十分便捷,同学们可选择搭乘飞机、火车、轮船或者汽车抵琼。(我校在湛江火车站、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均设新生接待点;学生搭乘轮船、火车或汽车抵琼的,我校在海口秀英港、海口火车站、海口汽车东站、西站、南站设点迎接待新生;搭乘飞机至海口美兰国际机场的学生,可搭乘21路公交车直达龙昆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