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批次 |
地区数量 |
具体省份(市区) |
本科一批 |
10 |
四川、陕西、青海、西藏、宁夏、河南*、云南*、山西*、内蒙古*、新疆*(其中带*为部分专业实行本科一批招生) |
本科批 (高考综合改革) |
21 |
海南、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重庆、江西、黑龙江、安徽、吉林、广西、贵州、甘肃 |
注:各专业招生批次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符合生源地艺术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地当年相应科类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备注 |
书法学 |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先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
书法学、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 |
美术学 |
||
绘画 |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
音乐学(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
||
广播电视编导 |
||
表演 |
||
舞蹈学 |
舞蹈学、舞蹈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60% |
|
舞蹈表演 |
||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
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入学后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护照原件,否则将无法注册俄方学籍。 |
2、在按乐器种类招生的省(市、区),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只录取限定乐器种类范围的考生。
3、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计划按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
4、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加分政策
承认各省高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海南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30人。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承认各省高招办的往届生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所有学生入学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除定向培养、艺术体育、联合办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以及高收费专业外,一年半后进行分流,可保留在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也可选择转专业。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