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
一、河池学院是何种性质的学校?
答:我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公办二本)。
二、河池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主要有哪些?
答: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主要依据,并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按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投档。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此专业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已录满的,则作退档处理。
艺体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成绩均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录取方式参照普通本科专业录取。
三、河池学院收费标准及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校的学费参见招生计划表学费栏,最终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学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其中普通本科生按学分收费),住宿费约700~1150元/人·年;教材费等按实际收取。学生宿舍为公寓式,双卫带热水,大部分为8人间,配有空调。
四、河池学院有何奖助学金及帮困措施?
答:为帮助和鼓励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校针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设有各类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河池学院校长奖学金”、 “真如奖学金”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可申请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岗位;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及残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五、河池学院毕业生的深造方向有哪些?
答:我校鼓励本科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六、河池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就业状况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基本制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区域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就业行业涉及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设计单位、医疗、金融、农业、教育、电子、IT等,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我校2018—2023年连续6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2023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留桂就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