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5年普教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缩写:BISU
二、 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大学
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以旅游管理为特色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教学型大学。学院现设八系、八院、两所,十八个专业招收本科生,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葡萄牙语、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国际政治、法学等专业。英语、日语、俄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等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旅游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授予权。英语、日语两个专业招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生。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10000余名。
四、 培养方向: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首都乃至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外事、旅游、经贸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学院倡导“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八字校训,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含二学位)、高职(专科)
六、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邮编:100024
学院在东方旅游职业学校、振华旅游中专、密云县委党校设有高职分部。
本科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007 65778453
学院网址:www.bisu.edu.cn
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427 65725551
七、 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 招生条件:
⑴外语语种:英语、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金融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专业中外语课及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⑵男女比例:不限
⑶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工作的需要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品德优秀,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九、 录取批次
学院本科专业属全国第一批录取,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十、 录取规则
⑴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⑵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⑶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以内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上40分左右。
⑷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⑸定向招生若在学院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投档线下20分、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择优录取。
⑹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级差分为3-1分。
⑺专业录取时,参考单科成绩。在高考分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高的、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奖项及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十一、 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5000元/年人;高职75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住宿费: 新建二外大学生公寓(学院南门外):收费标准为1500元/年人;
校内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750元/年人;
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住宿安排以录取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十二、奖贷学金
奖学金: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每学期末进行评定。先由系(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预选名单,经审核后报院评审委员会审批。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及单项奖学金。
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书面申请,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统一安排。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二〇〇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