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天津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秉承天津大学建校111周年以来的优良传统,贯彻“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方针,树立“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教学为先” 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有计划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区域内,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以天津大学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依据现代高新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首批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建筑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工程、英语、法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十三个专业,2006年计划招生1000人。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紧紧依托天津大学的雄厚的人才资源优势,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及任课教师均由天津大学选派,其中80 %以上教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独立学院
学院代码:14038
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06
二、学历文凭: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天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条件:
1.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根据学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
3.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依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控制在120%以内。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
4.专业安排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试;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6.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已下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录取。
7.在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类特长生等,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标准,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五、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按天津市物价局对独立学院规定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12000—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人.年。根据学院办学性质,学费、住宿费概不减免。
六、特优新生奖学金:
1.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前100名的应届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入校后可获得特优新生奖学金5万元;
2.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分数线(即一批本科线)的应届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入校后可获得特优新生奖学金1万元;
3.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奖励。
七、录取结果:
考生可以从当地招生部门查询,也可以登陆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tjrac.edu.cn
八、联系方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8579988
传真 022-68579996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