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 请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 公布的具体批次进行参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考生必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或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方能报考我校。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3.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相关政策。
4.专业志愿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之和。如果再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分=(文化课+专业课)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美术统考成绩×60%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5.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录取政策有明确规定,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为准。
(源于天津仁爱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http://www.tjrac.edu.cn/pages/showzsbinfo.aspx?id=143)
加分政策
第八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源于:天津仁爱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末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专业考试合格后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
具体到校参考当年转专业具体实施办法